(一)自成交行为,即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进行自买自卖的行为;

(二)频繁报撤单行为,即频繁申报并撤销定单的行为;

(三)大额报撤单行为,即多次申报并撤销大额定单的行为;

(四)程序化交易扰乱交易秩序行为,即采取程序化交易方式下达交易指令,可能影响交易所系统安全或者正常交易秩序的行为;

(五)中国证监会规定或者交易所认定的其他行为。

声明:本站所有文章,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,均为本站原创发布。任何个人或组织,在未征得本站同意时,禁止复制、盗用、采集、发布本站内容到任何网站、书籍等各类媒体平台。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,可联系我们进行处理。